【推荐】承包合同集锦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承包合同 篇1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 ……此处隐藏11730个字……线路的铺设,维护,完工后的拆除入库工作。
5.电:按5元/㎡计算(工具自备),含本项工程所有工具及材料的卸车费,剩余材料的装,卸车费及运费,临时用电线路的铺设,维护,完工后的拆除入库工作。
6.架子:按5元/㎡计算,其中含外保温架子费及本项工程所有材料的卸车费,完工后必须按指定地点码堆成垛或直接装车运走。
7.技术组:由 负责,年工资 元整。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如出现错误,所引发的经济损失由 负责协商赔付。施工前做技术交底,施工工艺由承包人,技术员,质检员共同商议统一后方可进行施工。
8.质检员:由 担任,年工资 元整,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承担30%费用。
五.确保达标政策:
1.自治区级文明工地奖:2元/㎡;市级文明工地奖:1元/㎡;拿不到罚:1元/㎡。
2.市玉龙杯工程奖:2.5元/㎡,拿不上罚:1元/㎡。
3.市级甲优工程奖:3元/㎡,乙优工程奖:1元/㎡。奖惩分配金额及办法由 负责实施。
六.严格杜绝后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每发现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一次罚款100元。如出现工伤事故所发生费用,在各分项工程总金额的6%以内,由各分项工程负责人承担。
七.工程所用材料按预算量进行核算,超出部分由责任者全额赔偿。
八.保修期内出现维修情况,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必须主动维修,因维修不善,客户不满意投诉到公司按用户损失费用双倍处罚。
九.以上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及行政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十.公司为了奖励遵章守纪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人员,上全额社会及医疗保险,但由于违反纪律及造成损失者所扣余额的费用,须由自己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完工到保修期后自行废止。 十三。(附)工程量清单。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经济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面积____________层数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造价: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
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合同价的____%______工期每提前一天奖乙方合同价的___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达到优良,甲方除按上级规定奖励外,加奖乙方负责人____元。
3、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罚乙方负责人_____元。
4、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出现基本合格等级以下工程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加罚2万元。
第四条 施工安全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___%以下。
3、施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______元,工地安全员_______元。
4、发生一起重伤,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______元,工地安全员_______元。
5、轻伤负伤频率每超一个千分点罚施工队长________元。
6、发生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由________________。
7、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奖施工队长______元。
8、施工生产中,因违反安全规程忽视安全防护工作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除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处分,免除施工队长职务。
第五条 社会治安
1、贯彻落实上级法规制度,以人为本、做好防范。
2、安全制度不健全,无专职保卫人员,罚乙方______元,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_______元,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_________元。
3、施工期内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_______元。
4、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罚300元。
第六条 成本控制
1、工程成本范围:按照总公司[1998]9号文件《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核算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执行。
2、工程材料节余,甲乙双方按______比例分成,超支使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人工费含量控制在上级规定系数内,栋号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工资额的 %,待工程决算后,有节余给予补发,并加发扣留额的_____%,亏损不予补发。
4、其他事宜:执行公司单项工程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上缴综合管理费及分配
1、乙方上缴甲方综合管理费率为_____%(以工程决算审定值为准)。
2、工程优良奖的分配比例为________。
3、工程审结后的节余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比例分配。
4、工程亏损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比例承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管理好,履行本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承包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工程节余分配乙方负责人分配25%,剩余部分集体统一分配。
(二)承包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
2、履行本协议,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施工队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3、风险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1%。
4、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进行出让或转包工程包括铝合金、水电卫安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甲方有关政策、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其他
执行公司单项工程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百元产值含量工资按17%分段进行控制发放,超含量工资收超额工资的36%归公司。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总公司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总公司意见:(章)
签订日期: